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老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2015-09-10 10:26

各院(系):

    现将我校2015年秋季学期老生入学的“绿色通道”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申请条件之一

    1. 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孤儿。

    2. 家庭所在地区当年遭受台风、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3. 家庭特别困难,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无力支付学费者。

4、已经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大专学生。

二、“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1、未办理生源地贷款,但家庭经济困难特别困难,无法一次性缴纳学费学生,凭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向所在院(系)提出“绿色通道”入学申请;各院(系)经初步认定后,指导学生填写《2015年秋季学期琼台师专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附件1)(此表一式两份,院系签署意见后,自行留存一份,一份交回学生自行保管),由院(系)负责资助工作辅导员和院(系)党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琼台师专学生办理“绿色通道”情况汇总表》(家庭经济困难版本)(附件2)的登记工作。

2、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与开发银行签订助学贷款合同者,须出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必须加盖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方可视为有效贷款受理证明);由农村信用社等银行受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出示《贷款确认函》等相关证明,向所在院(系)提出“绿色通道”入学申请,并填写《2015年秋季学期琼台师专学生办理“绿色通道”情况汇总表》(生源地贷款版本)(附件3)。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特别关注孤残、低保家庭等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资助工作预案;对未能按时报到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若发现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无法来校上学的学生,各院(系)应积极采取措施,告知我校相关资助政策,并尽可能地帮助他们顺利入学。

2、认真做好学生入学后的各项资助工作。本学期9月初学校将陆续开展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各项资助性质奖助学金申报与发放工作。各院系务必扎实做好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工作,保证各项资助评审和发放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

四、材料上报要求。

老生报到工作结束后,请各院系于2015年9月11日前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或贷款确认函,按照专业、班级分类汇总后,将收集、整理、分类好的统一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或贷款确认函。《2015年秋季学期琼台师专学生办理“绿色通道”情况汇总表》(家庭经济困难版本)(附件2)及《2015年秋季学期琼台师专学生办理“绿色通道”情况汇总表》(生源地贷款版本)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生处综合科(桂林洋校区行政楼112房)冯华老师处,以便我处及时做好我校生源地贷款学生电子回执的录入工作及信息统计工作。

咨询电话: 65900873  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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